为确保审讯室的安全性、功能性及合规性,本规范严格依据**《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》(GA/T 1400-2025)、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25)及《公共建筑声学设计规范》(GB 50118-2025)**制定,适用于公安机关、检察院、法院等执法场所的审讯室建设。
基材:采用高密度聚氨酯(PU)或聚乙烯(PE)发泡材料,密度≥80kg/m³,厚度≥50mm(重点区域≥80mm)。
表面层:2.0mm阻燃皮革(B1级,氧指数≥32),抗拉强度≥200N/cm,耐磨等级≥ASTM D4060标准7级。
防火性能:800℃火焰接触无熔滴,离火自熄时间≤3秒,烟雾密度等级≤25(GB/T 8627)。